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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燃煤发电标杆电价7月上涨 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 | |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06-21 点击次数:2239 | |
国家发改委已于近日下发《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自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发改委称,由此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 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抓紧研究提出调整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的具体方案,于6月22日前上报发改委价格司备案。即将完成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各省(区、市),要做好与输配电价调整方案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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