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近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湘建建函〔2017〕458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省质安监总站,各有关企业:
10月26日,南岳区一栋三层旧房在拆除作业氧焊切割预制板钢筋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查,南岳区建管站已对该项目下发停工通知,作业人员擅自进入已停工工地进行施工,违规作业且施工方法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11月15日,由湖南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汉寿县新西套市场改造一期项目,1名外墙漆施工人员在攀爬上裙楼四楼采光井钢化玻璃屋面时,因钢化玻璃破损散落,从采光井钢化玻璃屋面坠落至三层楼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湖南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建筑装饰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违法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装饰阶段未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没有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月5日,由湖南霞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湘乡市霞光名府项目在塔吊安装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为塔吊司机在安拆人员未到场和未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前,擅自违章作业,在顶升套架与回转未连接前就拆除标准节连接螺栓,并擅自转动塔吊大臂,导致塔吊坍塌。经查,该项目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违法建设,不具备保证施工安全的条件和具体措施。
12月12日,由郴州裕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嘉禾县金霖御景住宅小区项目二期项目在人工挖孔桩浇筑混凝土时引发临近桩孔坍塌,造成邻近孔底1名作业人员被埋死亡。经查,该项目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违法建设,不具备保证施工安全的条件和具体措施。
以上4起事故均为发生在岁末年初的典型非法违法建设项目,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岁末年初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地和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狠抓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近期部分项目盲目赶工期、赶进度对安全生产的挑战,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守安全红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各地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对施工现场逐项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深基坑和高切坡、脚手架和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和提升设备、施工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在前一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排查,并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坚决落实“一单四制”管理,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重点强化对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列入清单并及时交办,对尚未完成整改销号的,要加强跟踪检查。存在问题隐患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改。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地要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主动作为,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同时要加大对各类园区、开发区等的监管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盲区”、“特区”。对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转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项目,要重点打击、严格处罚,并坚决依法予以停工和曝光。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企业和人员进行核查。对上报的处罚建议我厅将迅速暂扣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证件。
近期,我厅将结合四季度质量安全督查,对各地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问题隐患突出的地区,将予以全省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去函当地政府并对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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